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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培训
1、清洗作业前,要对清洗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后方可上岗。
2、专职安全员要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班后安全总结。
二、安全监督检查
1、专职监护:储罐清洗作业时,储罐人孔外设一名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2、安全监督:安全员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安全施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等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安全检查:作业组长和安全员下班后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工具、设备和器材
4、安全标识:作业现场设安全界标,并由专人监护。
5、严格规程: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有权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和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三、作业票制度
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必须实施作业票制度。中石化、中石油应该根据安全工作制度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涉及动火和临时用电的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作业前,应按规定检测油罐内油气浓度,检查油罐内余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发。工作完成,安全员收回作业票检杏存档。
四、防中毒、防窒息
汽油中含有芳香烃和烯烃,能造成使人麻醉、失去知觉、窒息等危害。为了防止出现油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的现象,必须做到:
<!--[if !supportLists]-->1、<!--[endif]-->当油气浓度为爆炸下限的 4%-40%或氧含量低于 19.5%时,进入油罐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及长管呼吸器。
<!--[if !supportLists]-->2、<!--[endif]-->当油气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 1%并低于 4%时,作业人员可戴防毒口罩短时间进罐作业,但每次不应超过 15 分钟,每天最多重复工作四次,时间间隔大于 1小时
<!--[if !supportLists]-->3、<!--[endif]-->当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 1%时,可以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作业不超过 5小时
六、防火防爆
当卧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 2 0%时,其作业半径 17.5m 的范围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场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
1、电气设备必须防爆。
2、禁止携带任何火种和通讯设备进入油罐区
3、在该加油站罐区严防铁器相撞击
4、当油气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 40%时,禁止入罐清洗作业。
5、未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在加油站动火。
6、清洗油罐前,应在油罐上风向配备两台干粉灭火器 (35kg)。
七、防静电
1、清罐人员要穿棉工作服及防静电鞋,使用棉抹布,铜或铝制的刷子、桶、报子、铲子等,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和安全带。
2、当油气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 20%时,清罐作业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高压水冲刷罐壁、从油罐顶喷溅或注水。
3、与油罐相连金属管线应进行金属跨接,胶管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做好接地。
4、机械通风机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八、清洗流程
1、准备工作
(1) 清洗作业方案是否可行。
(2)人员和器材是否齐备、可靠
(3)复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手续是否齐备
(4)油罐抽底油: 用自吸泵(手摇或防爆电机),将带静电导出线胶管伸入油罐底部:将油抽净
2、入罐作业
(1) 安全监护员进入作业岗位后,清罐人员可进罐作业
当油气浓度 (V%)为爆炸下限的 1%时,允许不戴呼吸口作业,不超过 5小时;
当油气浓度 (V%)为爆炸下限的4一25%时,必须戴呼吸口置作业,不超过 10分钟;
当油气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 25 一 40%时,必须由经理批准方可入罐作业,不超过5分钟;
当油气浓度 (V%)为爆炸下限的 40%以上时,严禁作业。
(2) 进罐作业人员系安全带和绳索,专职监护员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3)清除油污、锈垢操作
①人工用铝铲、铜刷和其他不会产生静电及碰撞火花的器具、专用清洗剂清除罐底和罐壁等处的油污和铁锈。
②用加盖的铝桶盛装油污及铁锈,用绳索吊运罐外后,送往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集中处理罐底及罐壁用棉布擦试干净。
③拆除装置应使用防爆工具,严禁用非防爆工具敲击油罐。
④使用防爆照明。
<!--[if !supportLists]-->(4) <!--[endif]-->凡罐底积水明显的油罐,必须查明水源,如系油罐漏水,应查明漏水部位,彻底修理
十一、储罐验收
储罐清洗完毕后,双方人员对清洗过的油罐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I)罐内壁及附件外表面无锈蚀。
(2) 罐底无水杂、施工废弃物等
(3)油罐人孔、量油孔及各类管道密封正常。